注音 ㄅ一ˇ ㄊ一ㄝ ㄕˋ
拼音 bǐ tiē shì
⒈ 官名。清代於各衙署設定的低階文官。掌理翻譯滿漢章奏文書。
筆帖式「ㄅ一ˇ ㄊ一ㄝ ㄕˋ」
⒈ 職官名。譯自滿洲語。其初為文職的賜名。康熙時,各部院衙門皆置筆帖式,有繙譯、繕本、貼寫等名目,掌翻譯滿漢章奏文籍等事。有七品、八品、九品之分。
⒈ 官名。 清 代於各衙署設定的低階文官。掌理翻譯 滿 漢 章奏文書。
引清 昭槤 《嘯亭雜錄·阿司寇》:“覺羅 少司寇 阿永阿,以筆帖式起家,任刑部侍郎。”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四》:“翰林院筆帖式 伊實,從徵 伊犂 時,血戰突圍,身中七矛。”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五:“筆帖式為 滿洲 進身之一途,今各衙門皆有額,設候補者又盈千累萬,視為不足重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