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ㄊㄚˋ ㄍㄜ
拼音 tà gē
⒈ 傳統的群眾歌舞形式。古代很多民族都有。共同的特徵是集體性,參加者圍成圓圈或排列成行,互相牽手或搭肩,上身動作不多,主要是腳下的舞步變化,邊歌邊舞。
英Ta-ge, singing and dancing at once;
英文 to sing and dance, general term for a round dance
法語 chanter et danser, terme général pour une ronde
踏歌「ㄊㄚˋ ㄍㄜ」
⒈ 唱歌時以腳踏地為節奏。原為漢、唐時的風俗性歌舞,參與者連臂以腳踏地而歌。臺灣高山族同胞尚存有此種歌舞形式。唐·李白〈贈汪倫〉詩:「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也作「蹋歌」。
⒈ 亦作“蹋歌”。
⒉ 拉手而歌,以腳踏地為節拍。參見“踏地”。
引唐 儲光羲 《薔薇篇》:“連袂蹋歌從此去,風吹香去逐人歸。”
《資治通鑑·唐則天后聖曆元年》:“尚書位任非輕,乃為虜蹋歌。”
胡三省 注:“蹋歌者,連手而歌,蹋地以為節。”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五回:“記得昨宵踏歌處,有人連臂唱刀鐶。”
鄧拓 《憶多姿·趕集》詞:“最是春風吹舞衣,踏歌如夢飛。”
⒊ 指行吟;邊走邊歌。
引唐 李白 《贈汪倫》詩:“李白 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