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詞語解釋 / 平均地權是什麽意思
「平均地權」詞語解釋

注音 ㄆ一ㄥˊ ㄐㄨㄣ ㄉ一ˋ ㄑㄨㄢˊ

拼音 píng jūn dì quán

⒈  孫中山所主張的解決中國土地問題的方針。民生主義的綱領之一。主張用徵收地價稅和土地增價歸公的辦法,消除地主從地租及地價增漲中獲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擬辦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價呈報,國家按價徵稅,以後漲高的地價歸公,同時保留由國家照呈報地價收買的權利,以防地主少報地價。1924年改組中國國民黨,重新解釋三民主義,進一步提出“農民之缺乏田地淪為佃戶者,國家當給以土地”,希望實現“耕者有其田”。

國語辭典簡編本

平均地權「ㄆㄧㄥˊ ㄐㄩㄣ ㄉㄧˋ ㄑㄩㄢˊ」

國父所倡的民生主義兩大原則之一。主要是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因此由地主自行報價,然後由政府照價收稅,必要時照價收買,漲價歸公,澈底解決土地問題,而達成耕者有其田,並且防止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到暴利。

國語辭典修訂本

平均地權「ㄆ一ㄥˊ ㄐㄨㄣ ㄉ一ˋ ㄑㄨㄢˊ」

⒈  國父所倡的民生主義兩大原則之一。主要是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因此由地主自行報價,然後由政府照價收稅,必要時照價收買,漲價歸公,澈底解決土地問題而達成耕者有其田,並且防止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到暴利。

引證解釋

⒈  孫中山 所主張的解決 中國 土地問題的方針。民生主義的綱領之一。主張用徵收地價稅和土地增價歸公的辦法,消除地主從地租及地價增漲中獲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擬辦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價呈報,國家按價徵稅,以後漲高的地價歸公,同時保留由國家照呈報地價收買的權利,以防地主少報地價。1924年改組中國國民黨,重新解釋三民主義,進一步提出“農民之缺乏田地淪為佃戶者,國家當給以土地”,希望實現“耕者有其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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