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ㄟˊ ㄐ一ㄣˋ ㄕㄨㄟˋ
拼音 léi jìn shuì
⒈ 也稱“累進稅率”。按課稅物件數額的多少,規定其遞增課稅比例等級的稅率制。將應課稅物件(應課稅收入或財產價值)按數額自小至大依次分成若干等級,每一等級規定一個稅率,逐步遞增。有“全額累進稅”和“超額累進稅”。前者對應課稅收入或財產價值全部按達到的該等級稅率計徵應納稅額;後者則先把應課稅收入或財產價值按等級分段,自第二段起,只就其超過以前等級的數額按各該等級稅率計算,最後將計得的各段稅額相加,即得應納稅額。
累進稅「ㄌㄟˇ ㄐㄧㄣˋ ㄕㄨㄟˋ」
一種隨課稅數額增加而增加其稅率的租稅制度。係按納稅人的負擔能力而課稅,所得越多,課稅也越多,最合乎公平原則。如我國的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等均按累進稅率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