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ㄚˇ ㄅㄢˇ
拼音 jiǎ bǎn
⒈ 亦作“假板”。
⒉ 謂未經朝廷宣佈的權宜任命;或指對低階官吏不須通過朝廷的任命。受任命者稱假版官。
⒊ 指權宜任命的證書。
⒈ 亦作“假板”。
⒉ 謂未經朝廷宣佈的權宜任命;或指對低階官吏不須通過朝廷的任命。受任命者稱假版官。
引《宋書·文帝紀》:“二十七年春正月辛未,制 交、寧 二州假板郡縣,俸祿聽依臺除。”
宋 黃庭堅 《臥陶軒》詩:“假版未通班,曉嚴夢逢逢。”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四:“選人之制始於 唐,自中葉以來,藩鎮自辟召,謂之版授,時號假版官,言未授王命假攝之耳。”
⒊ 指權宜任命的證書。
引《資治通鑑·晉孝武帝太元十年》:“﹝ 慕容農 ﹞敕備假版,以 邃 ﹝ 睦邃 ﹞為 高陽 太守,參佐家在 趙 北者,悉假署遣歸。”
胡三省 注:“假署者,權時以假版署置其官,未以白 燕王垂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