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ㄗㄢ ㄊ一ˋ
拼音 zān tì
⒈ 指出家為僧道。因道士簪發,和尚剃髮,故稱。
引《元典章·聖政一·重民籍》:“今後除色目人外,自願出家,若本戶丁力數多,差役不闕,及有昆仲養父母者,赴元籍官陳告,勘當是實申覆各路給據,方許簪剃。”明 餘繼登 《典故紀聞》卷十四:“私自簪剃者勒令還俗,解發原籍當差。”《清會典事例·禮部·僧道》:“三十三年議準,各省督撫嚴飭地方官申明禁令,不許私行簪剃。”
簪字解釋、 剃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