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ㄙㄨˋ ㄈㄚˇ
拼音 sù fǎ
⒈ 謂訴之於法律。
引南朝 樑 任昉 《奏彈劉整》:“重核 當伯 教子,列孃被奪,今在 整 處使,悉與 海蛤 列不異。以事訴法。令史 潘僧尚 議:整 若輙略兄子 逡 分前婢貨賣,及奴 教子 等私使,若無官令,輙收付近獄測治。”
訴字解釋、 法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