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ㄒ一ㄝˊ ㄐ一ˋ
拼音 xié jì
⒈ 同心協力,互相支援。
⒉ 友援;救濟;接濟。
⒊ 舊時地方政府按中央命令將所徵稅款協助其他地方政府的部分。
⒈ 同心協力,互相支援。
引宋 邵伯溫 《聞見前錄》卷十三:“更相調護,協濟於朝。”
宋 周密 《齊東野語·端平襄州本末》:“且諸將不能協濟,反自相忌嫉。”
⒉ 友援;救濟;接濟。
引明 徐渭 《賀兵侍江公擢戶書啟》:“轉餉 關 中,佇待 蕭何 之協濟。”
《續資治通鑑·元世祖至元二六年》:“協濟戶十八萬,自入籍至今十三年,止輸半賦。”
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歐人之中國觀》:“而各省亦以款項協濟中央。”
⒊ 舊時地方政府按中央命令將所徵稅款協助其他地方政府的部分。參見“協餉”、“協解”。
引清 顧炎武 《郡縣論七》:“若盡一縣之入用之而猶不足,然後以他縣之賦益之,名為協濟。”
清 周素園 《貴州民黨痛史·軍政府財政紀要》:“貴州 夙號貧國,然協濟實惠,亦祇承平時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