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ㄈㄨˋ ㄕㄨˇ
拼音 fù shǔ
⒈ 正式法令或文書上有關負責人在正職人員簽署之後連同簽署,謂之副署。
副署「ㄈㄨˋ ㄕㄨˋ」
在文件上簽章,表示代發布文件者負責任的行為。通常指內閣首長代元首負責的行為。
造句憲法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副署「ㄈㄨˋ ㄕㄨˇ」
⒈ 在檔案上籤章,表示代釋出檔案人負責任的行為。通常指內閣首長代元首負責的行為。
⒈ 正式法令或文書上有關負責人在正職人員簽署之後連同簽署,謂之副署。
引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關於南北議和的清方檔案》:“如曰對於人民負責任,則拒絶副署,又未免侵犯神聖矣。”
周恩來 《中共中央給紅軍第四軍前委的指示信·紅軍的組織與訓練》:“黨代表名稱應立即廢除,改為政治委員,其職務為監督軍隊行政事務,鞏固軍隊政治領導,副署命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