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ㄏㄨㄟˊ ㄘㄢˊ
拼音 huí cán
⒈ 舊時官府在營建後將剩餘物資變賣回繳國庫之稱。
引證解釋
⒈ 舊時官府在營建後將剩餘物資變賣回繳國庫之稱。參見“幣餘”。
引唐 元結 《請收養孤弱狀》:“有孤兒投軍者,許收驅使;有孤弱子弟者,許令存養。當軍小兒先取回殘及回易雜利給養。”
《新唐書·食貨志二》:“文宗 大和 九年,以天下回殘錢置常平義倉本錢,歲增市之。”
參見“幣餘”。舊時官府將用後的剩餘物資變買上繳國庫之稱。 《舊唐書·王毛仲傳》:“毛仲 部統嚴整,群牧孳息,遂數倍其初。芻粟之類,不敢盜竊,每歲迴殘,常致數萬斛。”
相關漢字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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