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ㄩㄢˊ ㄇ一ㄢˇ
拼音 yuán miǎn
⒈ 引用律例以減免其罪。
引《六部處分則例·刑部·審斷下》:“直省 審擬題結之犯,適遇恩赦之年,該督撫將應赦之犯不為援免者,係斬絞人犯降一級呼叫,係軍流以下人犯罰俸一年。”《天雨花》第十六回:“儀貞 一夜不眠,淚流滿枕,捱到五更時候,即起身寫一書寄與 秀貞,備將始末根由説明,及啟奏當今,天言不準援免等語,候天明瞭,密密封固,付 左安 逕送監中。”
援字解釋、 免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