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雜劇詞語解釋 / 南雜劇是什麽意思
「南雜劇」詞語解釋

注音 ㄋㄢˊ ㄗㄚˊ ㄐㄨˋ

拼音 nán zá jù

⒈  明中葉以後出現的一種戲曲形式。在一個劇本內兼用南北曲或專用南曲。類似短的傳奇,但仍稱為雜劇。戲曲史上稱之為南雜劇,以別於元雜劇。

國語辭典修訂本

南雜劇「ㄋㄢˊ ㄗㄚˊ ㄐㄨˋ」

⒈  一種戲曲形式。明代時,南曲盛行,某些劇作家以南曲或兼用南北曲編寫雜劇,篇幅較短,一至十餘折不等。有分唱、合唱等演唱形式。劇本數量很少,著名的戲劇有《中山狼》、《四聲猿》等。

引證解釋

⒈  明 中葉以後出現的一種戲曲形式。在一個劇本內兼用南北曲或專用南曲。類似短的傳奇,但仍稱為雜劇。戲曲史上稱之為南雜劇,以別於 元 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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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字解釋雜字解釋劇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