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一ㄡˋ ㄌ一ˇ
拼音 liù lǐ
⒈ 謂古代的冠禮、婚禮、喪禮、祭禮、鄉飲酒和鄉射禮、相見禮。
⒉ 古代在確立婚姻過程中的六種禮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⒊ 古享祭宗廟之禮有六:肆獻祼、饋食、祠、禴、嘗、烝。
⒋ 諸侯朝見天子之禮有六。
六禮「ㄌ一ㄡˋ ㄌ一ˇ」
⒈ 古代在確立婚姻過程中的六種禮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引明·孟稱舜《桃花人面·第五齣》:「小生與姐姐,雖無六禮之期,偶有半面之雅。」
⒉ 古代冠、婚、喪、祭、鄉、相見等士禮。
引《禮記·王制》:「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
⒊ 古享祭宗廟之禮,指肆獻、饋食、祠、禴、嘗、烝。見《周禮·春官·大宗伯》唐·孔穎達·正義。
⒋ 古代朝見之禮,指朝、宗、覲、遇、會、同。見《周禮·春官·大宗伯》。
⒈ 謂古代的冠禮、婚禮、喪禮、祭禮、鄉飲酒和鄉射禮、相見禮。
引《禮記·王制》:“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
鄭玄 注:“鄉,鄉飲酒、鄉射。”
《荀子·大略》:“立大學,設庠序,修六禮,明十教,所以道之也。”
楊倞 注:“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
⒉ 古代在確立婚姻過程中的六種禮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引《儀禮·士昏禮》“納采用鴈” 唐 賈公彥 疏:“昏禮有六,五禮用鴈: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是也。唯納徵不用鴈,以其自有幣帛可執故也。”
其後《唐律》、《明律》中都有類似的規定。 《初學記》卷十四引 漢 秦嘉 《述婚》詩:“敬茲新姻,六禮不愆。”
明 陸採 《明珠記·閨嘆》:“縱無六禮雙羊,奈一言難變,便死也魂與檀郎為伴。”
清 曹寅 《遊仙詩三十韻·和汪蘿山》:“生小 雲英 自託媒,遠煩六禮絶嫌猜。”
⒊ 古享祭宗廟之禮有六:肆獻祼、饋食、祠、禴、嘗、烝。
引《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賈公彥 疏:“此一經,陳享宗廟之六禮也。”
⒋ 諸侯朝見天子之禮有六。
引《周禮·春官·大宗伯》:“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
鄭玄 注:“此六禮者,以諸侯見王為文。六服之內,四方以時分來,或朝春,或宗夏,或覲秋,或遇冬,名殊禮異,更遞而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