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ㄒ一ㄚˋ ㄕㄨㄟˋ
拼音 xià shuì
⒈ 田賦名稱。唐起,歷代田賦都分夏、秋兩季徵收,稱為夏稅和秋稅。
⒉ 建中元年行兩稅法後,規定“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宋代夏稅自五月半起徵,七月底或八月初納畢;秋稅自九月初起徵,十二月半納畢。元代在江南仿唐代兩稅法徵稅。明代規定夏稅無過八月,以小麥為主,秋糧無過明年二月,以米為主。行“一條鞭法”後,夏稅、秋糧大都徵銀。清代分上忙、下忙兩期徵收。
⒈ 田賦名稱。 唐 起,歷代田賦都分夏、秋兩季徵收,稱為夏稅和秋稅。
引《舊唐書·代宗紀》:“﹝ 大曆 五年﹞夏稅,上田畝稅六升,下田四升。秋稅,上田畝五升,下田三升。”
⒉ 建中 元年行兩稅法後,規定“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 宋 代夏稅自五月半起徵,七月底或八月初納畢;秋稅自九月初起徵,十二月半納畢。 元 代在江南仿 唐 代兩稅法徵稅。 明 代規定夏稅無過八月,以小麥為主,秋糧無過明年二月,以米為主。行“一條鞭法”後,夏稅、秋糧大都徵銀。 清 代分上忙、下忙兩期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