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ㄏㄨㄥˊ ㄨㄢˊ ㄢˋ
拼音 hóng wán àn
⒈ 晩明宮廷三案之一。明光宗於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後數日即病。司禮監秉筆兼掌御藥房太監崔文升下瀉藥,病益劇。鴻臚寺丞李可灼進紅丸,自稱仙方。光宗服一丸,稍覺舒暢。又命進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當時有人疑係已故明神宗的鄭貴妃指使下毒,朝野議論不一。後崔文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賢專政時翻案,免李可灼戍,擢崔文升總督漕運。紅丸案與“梃擊案”、“移宮案”合稱為晩明三案。三案之爭,明亡始止。參閱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三案》。
⒈ 晚 明 宮廷三案之一。 明光宗 於 泰昌 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後數日即病。司禮監秉筆兼掌御藥房太監 崔 文昇 下瀉藥,病益劇。鴻臚寺丞 李可灼 進紅丸,自稱仙方。 光宗 服一丸,稍覺舒暢。又命進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當時有人疑係已故 明神宗 的 鄭貴妃 指使下毒,朝野議論不一。後 崔文昇 發遣 南京,李可灼 遣戍。 魏忠賢 專政時翻案,免 李可灼 戍,擢 崔文昇 總督漕運。紅丸案與“梃擊案”、“移宮案”合稱為晚 明 三案。三案之爭, 明 亡始止。參閱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