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一ㄤˇ ㄒ一ˊ ㄈㄨˋ
拼音 yǎng xí fù
⒈ 〈方〉:童養媳。
英child daughter-in-law;
養媳婦「一ㄤˇ ㄒ一ˊ ㄈㄨˋ」
⒈ 稱謂。稱寄養夫家,等待年長後成婚的女子。
引《恨海·第二回》:「直到今日,倒也相處慣了,猶如養媳婦一般,倒也罷了。」
⒈ 亦省稱“養媳”。
引語本《三國志·魏志·東沃沮傳》“飲食居處,衣服禮節,有似 句麗”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魏略》:“其嫁娶之法,女年十歲,已相設許。壻家迎之,長養以為婦。”
孫錦標 《通俗常言疏證·家族》:“養媳婦,《三國志·東夷傳》:‘ 沃沮國 女至十歲,壻家即迎之,長養為婦。’今人所謂養媳婦是也。”
清 採蘅子 《蟲鳴漫錄》卷二:“有養媳十二三齡,依夫姊而居。”
《戲曲劇本選集·藍橋會》:“韋郎 一去無音信,我在中途遇強人,賣與 藍家 做養媳,從此跳下陷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