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ˋ ㄆ一ㄣˊ ㄈㄚˇ
拼音 jì pín fǎ
⒈ 英國17-19世紀制訂的救濟失業貧民的法律。圈地運動興起後,於1555年開徵濟貧稅。1601年正式頒佈濟貧法,規定給殘廢者發失業救濟金。1795年濟貧條例規定了維持最低生活的工資標準,以及低於此標準的補貼。1834年新濟貧法規定健康男性失業者不予救濟,必須進貧民習藝所從事苦役。
濟字解釋、 貧字解釋、 法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