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 ㄍㄨˇ ㄘㄨㄟ ㄏㄨㄚ
拼音 jī gǔ cuī huā
⒈ 唐南卓《羯鼓錄》:“上(唐明皇)洞曉音律……尤愛羯鼓玉笛,常雲八音之領袖,諸樂不可為比。嘗遇二月初,詰旦,巾櫛方畢,時當宿雨初晴,景色明麗,小殿內庭,柳杏將吐。睹而嘆曰:'對此景物,豈得不為他判斷之乎?'左右相目,將命備酒,獨高力士遣取羯鼓。上旋命之,臨軒縱擊一曲,曲名《春光好》。神思自得。及顧柳杏,皆已發拆。上指而笑謂嬪御曰:'此一事不喚我作天公,可乎?'”後用作酒令。鼓響傳花,聲止,持花未傳者即須飲酒。今亦用作遊戲。
⒈ 亦作“擊鼓傳花”。
引唐 南卓 《羯鼓錄》:“上( 唐明皇 )洞曉音律……尤愛羯鼓玉笛,常雲八音之領袖,諸樂不可為比。嘗遇二月初,詰旦,巾櫛方畢,時當宿雨初晴,景色明麗,小殿內庭,柳杏將吐。覩而嘆曰:‘對此景物,豈得不為他判斷之乎?’左右相目,將命備酒,獨 高力士 遣取羯鼓。上旋命之,臨軒縱擊一曲,曲名《春光好》。神思自得。及顧柳杏,皆已發拆。上指而笑謂嬪御曰:‘此一事不喚我作天公,可乎?’”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餘德》:“既,命童子擊鼓催花為令。”
《紅樓夢》第七五回:“賈母 便命折一枝桂花來,叫個媳婦在屏後擊鼓傳花,若花在手中,飲酒一杯,罰説笑話一個。”
清 王韜 《淞濱瑣話·藥娘》:“或折花枝以當酒籌,或擊鼓傳花,或彼此拇戰,釧動花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