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ㄙㄢˋ ㄍㄨㄢˇ
拼音 sàn guǎn
⒈ 明清時翰林院設庶常館,新進士朝考得庶吉士資格者入館學習,三年期滿舉行考試後,成績優良者留館,授以編修、檢討之職,其餘分發各部為給事中、御史、主事,或出為州縣官,謂之“散館”。
散館「ㄙㄢˋ ㄍㄨㄢˇ」
⒈ 舊制翰林院庶吉士於登第入庶常館肄業,三年期滿,以考試分別授職,稱為「散館」。
⒈ 明 清 時翰林院設庶常館,新進士朝考得庶吉士資格者入館學習,三年期滿舉行考試後,成績優良者留館,授以編修、檢討之職,其餘分發各部為給事中、御史、主事,或出為州縣官,謂之“散館”。
引《明史·選舉志二》:“三年學成,優者留翰林為編修、檢討,次者出為給事、御史,謂之散館。”
清 錢謙益 《柱國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贈少保諡貞敏樑公墓誌銘》:“翰林院庶吉士散館,請外,授工科給事中。”
《花月痕》第五一回:“小珠 緣散館在即,不得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