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ㄅㄣˇ ㄊ一ㄠˊ
拼音 běn tiáo
⒈ 本項。
⒉ 謂判罪所依據的法律條款。
⒈ 本項。參見“本項”。
引《隋書·經籍志一》:“遠覽 馬 史、 班 書,近觀 王 阮 志,録,挹其風流體制,削其浮雜鄙俚……凡五十五篇,各列本條之下,以備經籍志。”
引《唐律·名例·本條別有制》:“諸本條別有制,與例不同者,依本條。”《唐律·官戶部曲》:“官私奴婢有犯,本條無正文者,各準良人。”
本字解釋、 條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