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ㄚ ㄊㄚˋ ㄅㄣˇ
拼音 lā tà běn
⒈ 南宋紹興年間四川刻七史:《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周書》、《齊書》,至元代版子大部模糊漫漶,著錄家稱以舊板印成之書為“邋遢本”。七史版式半頁九行,每行十八字,故又稱為“九行邋遢本”。
邋遢本「ㄌㄚ ㄊㄚˋ ㄅㄣˇ」
⒈ 宋紹興十四年(西元1144)井憲孟為四川漕,命眉山刊行七史(宋、齊、樑、陳、魏、北齊、北周書),稱為「蜀大字本」,每半頁九行,每行十八字。到了元朝,大部分印版已模糊、極不整飭,著錄家稱之為「邋遢本」。其版至清嘉慶年間,被焚燬於南京。或讀為ㄌㄚ ㄊㄚˋ ㄅㄣˇ lā tà běn。
⒈ 南宋 紹興 年間 四川 刻七史:《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周書》、《齊書》,至 元 代版子大部模糊漫漶,著錄家稱以舊板印成之書為“邋遢本”。七史版式半頁九行,每行十八字,故又稱為“九行邋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