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ㄢˇ ㄖㄣˋ
拼音 jiǎn rèn
⒈ 經過選擇而任用官員。官階名稱。辛亥革命以後文官的第二等,在特任以下,薦任以上。
簡任「ㄐㄧㄢˇ ㄖㄣˋ」
我國政府文職官員的職務等級,其地位在特任之下,薦任之上。
造句行政院簡任祕書
簡任「ㄐ一ㄢˇ ㄖㄣˋ」
⒈ 選拔任用。
引《後漢書·卷二九·申屠剛傳》:「剛每輒極諫,又數言皇太子宜時就東宮,簡任賢保,以成其德,帝並不納。」
⒉ 我國政府文職官員的官等等級,等級在特任之下,薦任之上。
⒈ 經過選擇而任用官員。
引《後漢書·申屠剛傳》:“皇太子宜時就東宮,簡任賢保,以成其德。”
明 宋濂 《毛公神道碑》:“當是時,上之左右唯公及太師 李韓公 尤被簡任,凡政令之敷布,軍餉之轉輸,羽檄之交馳,皆二公相與協贊之。”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四:“嘉禾 錢文端公 視學畿輔,有題帳詩,一時傳為美談。詩序雲:‘往年學使者,下車供帳甚盛,厥後相繼簡任於此者,多清節素著之前輩,以次刪除。’”
⒉ 官階名稱。辛亥革命以後到解放以前文官的第二等,在特任以下,薦任以上。
引茅盾 《鍛鍊》二:“簡任官成麼?要是不成,找個把特任官也很便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