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ㄣˇ ㄐ一ˊ ㄅ一ˋ ㄒ一ㄢˇ
拼音 jǐn jí bì xiǎn
⒈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遭正在發生的危險而採取的危害較小的應急行為。其要件:(1)必須針對正在發生的緊急危險。如果人的行為構成緊急危險,必須是違法行為。(2)所採取的行為應當是避免危險所必需的。(3)所保全的必須是法律所保護的權利。(4)不可超過必要的限度,就是說,所損害的利益應當小於所保全的利益。緊急避險不負法律責任。在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不得在發生與其特定責任有關的危險時實行緊急避險。
相關漢字解釋
緊字解釋、 急字解釋、 避字解釋、 險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