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ㄋㄚˋ ㄅ一ˋ
拼音 nà bì
⒈ 古代婚禮六禮之一。納吉之後,擇日具書,送聘禮至女家,女家受物復書,婚姻乃定。亦稱文定,俗稱過定。
納幣「ㄋㄚˋ ㄅ一ˋ」
⒈ 古代婚嫁六禮中的納徵。參見「納徵」條。
引《公羊傳·隱公二年》:「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
《幼學瓊林·卷二·婚姻類》:「下采即是納幣,合巹系是交杯。」
⒈ 古代婚禮六禮之一。納吉之後,擇日具書,送聘禮至女家,女家受物復書,婚姻乃定。亦稱文定,俗稱過定。
引《春秋·莊公二十二年》:“冬,公如 齊 納幣。”
宋 蘇軾 《書劉庭式事》:“未及第時,議娶其鄉人之女,既約而未納幣也。”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二》:“細詢始末,乃知女十歲失母,鞠於外氏五六年,納幣後始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