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ㄉ一ˋ ㄅㄠˇ
拼音 dì bǎo
⒈ 清朝和民國初年在地方上為官府辦差的人。
英town crier;
英文 magistrate
地保「ㄉ一ˋ ㄅㄠˇ」
⒈ 從前稱地方上的基層幹部為「地保」。相當於現在的鄰里長。民國十九年國民政府廢除地保制度,職務改由鄉鎮公所掌管處理。
引《紅樓夢·第八六回》:「知縣便叫地保對明初供,又叫屍親張王氐井屍叔張二問話。」
《老殘遊記·第四回》:「一面兩匹馬把住,不許一個人出去,將地保鄉約等人叫起。」
⒈ 地勢險要易守。
引漢 揚雄 《法言·重黎》:“或問:‘六國竝,其已久矣,一病一瘳,迄 始皇 三載而鹹,時激、地保、人事乎?’”
⒉ 清 代及 民國 初年地方上替官府辦差的人。大約相當於 秦 漢 時的亭長、 隋 唐 的里正、 宋 的保正。
引清 惲敬 《新喻東門漕倉記》:“新喻 附城為五坊,坊有坊長;鄉為五十七圖,圖有地保。坊長、地保如保正。”
《文明小史》第一回:“忽見把大門的帶進一個人來,喘吁吁跑的滿頭是汗,當堂跪下,那人自稱:‘小的 紀長春,是西門外頭的地保。’”
魯迅 《吶喊·白光》:“第二天的日中,有人在離西門十五里的 萬流湖 裡看見一個浮屍,當即傳揚開去,終於傳到地保的耳朵裡了,便叫鄉下人撈將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