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ㄑ一ㄤ ㄕㄡˇ
拼音 qiāng shǒu
詞類名詞
⒈ 射擊手。
例神槍手。
英marksman; gunman;
⒉ 冒名頂替他人考試的人。
例忽然悟到:凡是考試,都可以請槍手,冒名頂替進場。——《官場現形記》
英substitude examinee;
槍手「ㄑㄧㄤ ㄕㄡˇ」
1.持槍射擊的人。
造句神槍手
2.冒名代人考試、做文章等的人。
造句他因為請槍手代他參加考試,而被記過處分。
槍手「ㄑ一ㄤ ㄕㄡˇ」
⒈ 古時持槍的兵士。
引《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東路槍手,自至和初立為土丁之額。」
⒉ 持槍射擊者。
例如:「他是著名的槍手,隨時有人請他表演射擊,均百發百中。」
⒈ 冒名頂替,代人考試者。也作「鎗手」。
引《文明小史·第二十四回》:「家裡有十來萬家私,只是胸中沒得一點兒墨汁。……在各候補熟人中託找槍手。」
⒈ 宋 代 廣南東路 鄉兵之稱。
引《宋史·兵志五》:“熙寧 元年,詔 廣州 槍手十之三教弓弩手。”
《宋史·兵志五》:“東路槍手,自 至和 初立為土丁之額,農隙肄業一月,乃古者寓兵於農之策也。”
⒉ 射擊手。
例如:他彈無虛發,真是一個好槍手。
⒊ 科舉應試時冒名代考的人。
引《清會典事例·刑部·吏律職制》:“江西省 興國縣 童生 劉昌新 僱倩槍手入場代考一案……僅照尋常槍手科罪,殊未允協。”
《官場現形記》第五六回:“這位大人乃是個一竅不通的,只得請了槍手,代為槍替。”
舊指考試時冒名代考的人。 清 朱克敬 《瞑庵雜識》卷二:“﹝ 張金鏞 ﹞待士甚寬,得鎗手但扶出之,不問姓名。”
《儒林外史》第十九回:“勾串提學衙門,買囑鎗手代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