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詞語解釋 / 拘役是什麽意思
「拘役」詞語解釋

注音 ㄐㄨ 一ˋ

拼音 jū yì

詞類動詞

⒈  一種剝奪犯人自由的刑罰,時間很短。

take into custody;

英文 detention

德語 Arrest (S)​

法語 détention

國語辭典簡編本

拘役「ㄐㄩ ㄧˋ」

指刑法上短期剝奪受刑人身體自由的刑罰。期限原則上為一日以上,二個月以下,但遇有加重刑責時得加至四個月。又依監獄行刑法規定,處以拘役的受刑人應於監獄內劃分的專置區域執行。

造句他因犯公然侮辱罪,被判拘役二十日。

國語辭典修訂本

拘役「ㄐㄨ 一ˋ」

⒈  法律上指一日以上,不滿兩個月之剝奪自由刑。

引證解釋

⒈  猶束縛。

⒉  法律名詞。主刑的一種。即將輕罪犯人短時期監禁在一定場所,剝奪其自由的一種刑罰。在我國,拘役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可以到一年。被判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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