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ㄔㄥˊ ㄨㄣˊ ㄈㄚˇ
拼音 chéng wén fǎ
詞類名詞
⒈ “不成文法”的對稱。國家機關依立法程式制定的、以規範性檔案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法。我國的憲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都是成文法。
英文 statute
法語 acte législatif, droit écrit
成文法「ㄔㄥˊ ㄨㄣˊ ㄈㄚˇ」
⒈ 國家機關依立法程式制定,以文字頒佈施行的法律。如憲法、法令、自治法規、條約等。因可直接發生效力,也稱為「直接法源」。相對於不成文法、自然法、習慣法而言。
⒈ 由國家依立法程式制定,並用文字公佈施行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