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過詞語解釋 / 記過是什麽意思
「記過」詞語解釋

注音 ㄐ一ˋ ㄍㄨㄛˋ

拼音 jì guò

詞類動詞

⒈  記錄過失,給予過失者的一種處分。

因違反交通規則而多次記過。

record a demerit; for misconduct;

相反詞

記功

國語辭典簡編本

記過「ㄐㄧˋ ㄍㄨㄛˋ」

一種對違規學生或機關犯錯人員的處分方式,旨在記載過失並公布周知,以示懲戒。

造句學生若嚴重違反校規,將處以記過以上的處分。

國語辭典修訂本

記過「ㄐ一ˋ ㄍㄨㄛˋ」

⒈  記載過失,以示懲儆。

《三國演義·第五一回》:「今雲長雖犯法,不忍違卻前盟。望權記過,容將功贖罪。」

引證解釋

⒈  記錄過失。

《漢書·賈誼傳》:“及太子既冠成人,免於保傅之嚴,則有記過之史,徹膳之宰,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敢諫之鼓。”
顏師古 注:“有過則記。”
後亦作為處分的一種方式。 清 林則徐 《通飭州縣解案章程札》:“如提到仍非要證,案懸莫結,即將委員記過。”
沈從文 《從文自傳·我上許多課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書》:“學校已禁止體罰,可是記過罰站還是執行。”

⒉  記住他人過錯。

宋 徐鉉 《前舒州錄事參軍沉翱可大理司直制》:“復爾名籍,俾參棘寺,吾不記過,爾其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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