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ㄉㄨ ㄅㄢˋ
拼音 dū bàn
詞類動詞
⒈ 督促辦理;督察辦理。
例督辦糧秣。
英urge to handle;
⒉ 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的官名和機構名。清代後期中央和地方臨時設定。
督辦「ㄉㄨ ㄅㄢˋ」
⒈ 監督辦理。
⒉ 督率辦理公事的人。
⒈ 指集軍政大權於一身的官員。
引宋 張知甫 《可書》:“紹興 間以執政充都督諸軍事,出師江上,幕官呼督辦。”
⒉ 清 末和 民國 時中央及地方臨時所設機構中身分高的主管官員。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一回:“原來這一家輪船公司有一個督辦,總公司在 上海,督辦自然也在 上海 了。”
吳玉章 《論辛亥革命》:“一八九六年 清 朝政府決定成立鐵路總公司,派親 美 的大買辦 盛宣懷 為督辦。”
許地山 《危巢墜簡·在費總理底客廳裡》:“現在做縣知事的都要受氣,聽說,營長還可以升到督辦哪。”
⒊ 督率處理;總辦。
引《中國民間故事選·魯王和他的小黃馬》:“西太后 約略沉吟了一下:‘就這吧。明日招他來,請洋人、購洋槍,剿捻事一齊交他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