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ㄊㄨˇ ㄙ
拼音 tǔ sī
詞類名詞
⒈ 烤麵包片。又稱“吐司”
英toast;
⒉ 元、明、清時期於西北、西南少數民族地區設定的、由當地民族首領充任並世襲的官職。
英ruler of Yi nationality in China;
英文 sliced bread (loanword from /toast/), government-appointed hereditary tribal headman in the Yua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德語 rösten, Röstbrot (S, Ess), Toast, Toastbrot (S, Ess)
法語 toast, pain de mie
土司「ㄊㄨˇ ㄙ」
1.元、明、清三代,在西北、西南等少數民族地區所設置的官職。由當地少數民族的首領充任並世襲。
造句清朝雍正皇帝實施改土歸流後,兩湖土司大致絕跡。
2.烤過的麵包片。亦指長條形可以切片的麵包。§英toast
造句土司夾火腿 △吐司
土司「ㄊㄨˇ ㄙ」
⒈ 職官名。元、明以來,在西北、西南等蠻苗地區設定由少數民族的首領充任世襲的官職。
引《明史·卷七二·職官志》:「凡土司之官九級,自從三品至從七品,皆無歲祿。」
⒉ 一種麵包。參見「吐司」條。
⒈ 亦稱“土官”。 元、明、清 時期於西北、西南地區設定的由少數民族首領充任並世襲的官職。按等級分為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等武職和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等文職。 明 清 兩代曾在部分地區進行改土歸流。解放後,土司制度已廢除。
引《元史·仁宗紀三》:“雲南 土官病故,子姪兄弟襲之,無則妻承夫職。”
《明史·職官志一》:“凡土司之官九級,自從三品至從七品,皆無歲祿。”
王闓運 《擬李鴻章陳苗事摺子》:“土司之制,即 蜀 臣 諸葛亮 用 孟獲 之意也;歸流之制,則 鄂爾泰、張廣泗 所秉廟算於 世宗、高宗 者也。”
⒉ 指土司官吏所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
引清 李調元 《南越筆記·粵俗好歌》:“東西兩 粵 皆尚歌,而西 粵 土司中尤盛。”
吳晗 《朱元璋傳》第四章二:“三是在上述兩個系統以外,和南部 思普 一帶的許多少數民族,就是 明 代叫作土司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