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詞語解釋 / 傳訊是什麽意思
「傳訊」詞語解釋

注音 ㄔㄨㄢˊ ㄒㄨㄣˋ

拼音 chuán xùn

詞類動詞

⒈  司法機關、公安機關將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傳告到法庭或公安局詢問、審訊。

summon for interrogation or trial;

國語辭典簡編本

傳訊「ㄔㄨㄢˊ ㄒㄩㄣˋ」

由法院發出傳票,傳喚當事人到庭應訊審問。

造句他因屢次傳訊不到而遭法院通緝。

國語辭典修訂本

傳訊「ㄔㄨㄢˊ ㄒㄨㄣˋ」

⒈  由法院發出傳票,通知當事人到庭,聽候審問。也作「傳審」、「傳案」。

引證解釋

⒈  命令與案件有關的人到案受訊問。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四》:“本擬請主人專懲惡少,不必婦對質,而問事 謝 某,欲窺婦姿色,恿慫傳訊,致婦投環。”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時事·劉庸夫》:“飭提調傳訊懲辦。”
蕭乾 《魚餌·論壇·陣地》:“先後傳訊過三次,都是報館主筆出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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