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ㄓㄥˋ ㄓˋ ㄅ一ˋ ㄋㄢˋ
拼音 zhèng zhì bì nàn
詞類名詞
⒈ 一國公民因政治原因為避免遭受迫害而逃亡他國,並要求他國准予居留的行為。准予逃亡者居留、不把他引渡回國,就稱為“庇護”,即同意政治避難。我國憲法規定,對於因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政治避難「ㄓㄥˋ ㄓˋ ㄅ一ˋ ㄋㄢˋ」
⒈ 大陸地區指政治庇護,即一國公民因政治原因逃亡到他國,取得居留權。
⒈ 亦稱“政治庇護”。一國公民因政治原因逃亡他國,請求該國准予居留的行為。一國接受上述逃亡者的請求,不予引渡,准予居留的權利叫“庇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