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ㄔㄨㄥˊ ㄏㄨㄣ
拼音 chóng hūn
詞類動詞
⒈ 已有配偶的人又和別人結婚,在我國,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英bigamy;
相似詞
相反詞
英文 bigamy
德語 Bigamie, Doppelehe (S, Rechtsw)
法語 bigamie
重婚「ㄔㄨㄥˊ ㄏㄨㄣ」
⒈ 法律上指有配偶的一造,再與他人結婚。在我國刑法上構成犯罪。
反初婚
⒈ 指已有親緣關係的雙方再結姻緣之好或重迭互動為婚姻。
引《史記·秦本紀》:“申駱 重婚, 西戎 皆服。”
《左傳·隱公十一年》“如舊昬媾” 晉 杜預 注:“重昬曰媾。”
孔穎達 疏:“媾與昬同文,故先儒皆以為重昬曰媾。”
⒉ 重新婚配,再次結婚。
引元 無名氏 《隔江鬥智》第一折:“我當替你別選高門,重婚俊傑,也不誤你一世。”
元 柯丹丘 《荊釵記·大逼》:“他那裡重婚,我這裡改嫁。”
清 李漁 《慎鸞交·造端》:“一旦憐新棄舊,逼使重婚。”
⒊ 法律上特指已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
引石三友 《金陵野史·胡小石和楊仲子》:“西洋人的風俗習慣,是不許重婚,更不許納妾的。”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總則”規定,禁止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