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ㄉㄜ ㄉ一ˋ
拼音 de dì
⒈ 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式為得第。
國語辭典修訂本
得第「˙ㄉㄜ ㄉ一ˋ」
⒈ 考中、應試及第。
引《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二》:「等得會試過了榜發,王生不得第,卻戀著那女子。」
引證解釋
⒈ 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式為得第。
引元 關漢卿 《魯齋郎》第四折:“如今都應過舉,得第了也。”
明 葉憲祖 《鸞鎞記·喜諧》:“只怕你得第之後,有個繡球樓上打,他情分辜負煞。”
清 侯方域 《太常公家傳》:“寧津生 自是誦 應震 文,而得第者四。”
鄭觀應 《盛世危言·考試上》:“功令所在,士之工此者得第。”
相關漢字解釋
得字解釋、 第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