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一ㄤˇ ㄕㄡˋ ㄇㄚˇ
拼音 yǎng shòu mǎ
⒈ 舊時鴇母撫養他人幼女,成年後賣給人作妾稱為“養瘦馬”。
⒉ 泛稱養妓女。
養瘦馬「一ㄤˇ ㄕㄡˋ ㄇㄚˇ」
⒈ 舊時鴇母蓄養雛妓,長大後轉售豪門富室以圖利,稱為「養瘦馬」。
引唐·白居易〈有感〉詩三首之二:「莫養瘦馬駒,莫教小妓女。」
《野叟曝言·第三四回》:「便哄傳了揚州一府,凡是養瘦馬的,都領他去相看,他總不中意。」
⒈ 舊時鴇母撫養他人幼女,成年後賣給人作妾稱為“養瘦馬”。 清 趙翼 《陔餘叢考·養瘦馬》:“揚州 人養處女賣人作妾,俗謂之養瘦馬。其義不詳。
引白香山 詩云:‘莫養瘦馬駒,莫教小妓女,後事在目前,不信君記取:馬肥快行走,妓長能歌舞,三年五年間,已聞換一主。’ 宋漫堂 引之,以為養瘦馬之説本此。”
⒉ 泛稱養妓女。參閱 清 顧張思 《土風錄》卷二。
引清 褚人穫 《堅瓠續集·金陵詞客》:“金陵 一詞客僑庽 吳門,家蓄粉頭為業,俗名養瘦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