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ㄧㄡ ㄐㄩˇ ㄑㄩㄢˊ
拼音 jiū jǔ quán
監察院的職權之一。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監察委員認為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應先予以停職或做其他緊急處分時,得經監察委員提議、審查及決定,以書面向其主管長官或上級長官提出糾舉案。
糾字解釋、 舉字解釋、 權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