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復詞語解釋 / 起復是什麽意思
「起復」詞語解釋

注音 ㄑ一ˇ ㄈㄨˋ

拼音 qǐ fù

⒈  古時官員服父母喪守期未滿即應召赴任官職。明清時專指服父母喪期滿後重新復出做官。

reassume office;

⒉  舊指官員被革職後復出。

國語辭典修訂本

起復「ㄑ一ˇ ㄈㄨˋ」

⒈  古時官吏遭父母之喪,服未滿而起用,稱為「起復」。清制則稱服滿而起用,為「起復」。與舊制不同。

《北史·卷七二·李德林傳》:「裁百日,奪情起復,固辭不起。」
《喻世明言·卷四〇·沈小霞相會出師表》:「馮主事三年孝滿,為有沈公子在家,也不去起復做官。」

⒉  官吏再度被起用。

《宋史·卷三七七·向子諲傳》:「子諲乞致仕避之,坐諸降三官,起復知潭州。」
《紅樓夢·第三回》:「今打聽得都中奏準起復舊員之信,他便四下裡尋情找門路。」

引證解釋

⒈  封建時代官員遭父母喪,守制尚未滿期而應召任職。

《舊唐書·房玄齡傳》:“其年, 玄齡 丁繼母憂去職,特敕賜以 昭陵 葬地。未幾,起復本官。”
《宋史·富弼傳》:“故事,執政遭喪皆起復,帝虛位五起之, 弼 謂此金革變禮,不可施於平世,率不從命。”

⒉  明 清 後又指服父母喪滿期後重行出來做官。

《古今小說·沉小霞相會出師表》:“馮主事 三年孝滿,為有 沉公子 在家,也不去起復做官。”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百回:“起復後,便再到 福建,希圖當個差使。”
張友鶴 注:“官員為父母服喪期滿,復任官職。”

⒊  泛指一般開缺或革職官員重被起用。

《宋史·向子諲傳》:“初, 邦昌 為平章軍國事, 子諲 乞致仕避之,坐言者降三官,起復知 潭州。”

⒋  恢復;康復。

《紅樓夢》第五五回:“誰知服藥調養,直到三月間,才漸漸的起復過來,下紅也漸漸止了。”

⒌  猶參差。

清 錢泳 《履園叢話·譚詩·以詩存人》:“﹝ 唐瑀 ﹞《桃源澗》雲:‘清響散高林,暗流出淺草。石脈互起復,安所窮杳渺。’”

⒍  猶起伏。參見“起伏”。

清 褚人穫 《堅瓠首集·踢毬》:“柳(柳三復 )欲見 晉公 無由,會公蹴毬後園,毯偶迸出, 柳 挾取之,因懷所業,戴毬以見公,出書再拜者三,每拜,毯起復於背旅襥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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