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書律詞語解釋 / 挾書律是什麽意思
「挾書律」詞語解釋

注音 ㄒ一ㄝˊ ㄕㄨ ㄌㄩˋ

拼音 xié shū lǜ

⒈  秦始皇三十四年,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頒佈民間有私藏《詩》《書》和百家書籍者族誅的法令。

國語辭典修訂本

挾書律「ㄒ一ㄝˊ ㄕㄨ ㄌㄩˋ」

⒈  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禁止儒生以古非今,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而私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的法令。唐·顏師古·注:「張晏曰:『秦律敢有挾書者族。』」也作「挾書令」。

《漢書·卷二·惠帝紀》:「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

引證解釋

⒈  秦始皇 三十四年,採納丞相 李斯 的建議,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頒佈民間有私藏《詩》《書》和百家書籍者族誅的法令。

《漢書·惠帝紀》:“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
顏師古 注引 張晏 曰:“秦 律敢有挾書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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