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ˊ ㄐ一ˋ
拼音 jí jì
⒈ 謂登記姓名於簿冊上。
籍記「ㄐ一ˊ ㄐ一ˋ」
⒈ 登記。
引《宋史·卷一六〇·選舉志六》:「嘉定十二年,命監司、守臣舉十科政績所知自代,露章列薦,並籍記審察。」
⒈ 謂登記姓名於簿冊上。
引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九:“晁氏 世居都下 昭德坊,其家以 元祐 黨人及 元符 上書籍記,不許入國門者數人, 以道 其一也。”
《宋史·選舉志六》:“復用舊制,侍從官受命三日,舉官一員自代,中書、門下省籍記姓名,每闕官,即以舉狀多者進擬。”
明 唐順之 《葉包庵先生壽序》:“然諸弟子中,固且多顯者,若夫精於其業而轉相授受者,固已不可籍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