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ㄕㄡˋ ㄕˋ
拼音 shòu shì
⒈ 語法上指動作的物件,即動作所及於的人或事物。
英the object of the action in a sentence; object;
⒉ 接受職事或職務。
例居家為父子,受事為君臣。
英take over a job;
英文 object (of a transitive verb), to receive a task
德語 Empfänger, empfangsbereit (S)
受事「ㄕㄡˋ ㄕˋ」
⒈ 接任辦事。
引《國語·魯語上》:「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
《三國志·卷一九·魏書·任城威王彰傳》:「居家為父子,受事為君臣。」
⒈ 接受職事或職務。
引《國語·魯語上》:“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
《三國志·魏志·任城威王彰傳》:“太祖 戒 彰 曰:‘居家為父子,受事為君臣,動以王法行事,爾其戒之。’”
宋 程大昌 《演繁露·六更》:“翌日,當直宮女須以未曉前先來受事。”
梁啟超 《中國改革財政私案》:“受事一兩年,即滿篝滿車以歸。”
⒉ 受所教之事。
引漢 劉向 《說苑·正諫》:“先生就衣,今願受事。”
⒊ 句子裡受動作支配的人或事物。表示受事的名詞不一定做句子的賓語,如“衣服送來了”的“衣服”是受事,但是做句子的主語。
例如:“我看報”的“報”,“貓捉老鼠”的“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