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詞語解釋 / 受理是什麽意思
「受理」詞語解釋

注音 ㄕㄡˋ ㄌ一ˇ

拼音 shòu lǐ

詞類動詞

⒈  接受辦理;接受處理。

受理人民來信。

seized;

⒉  法院接受案件,進行審理。

上訴通常要由高一級法院受理。

accept and hear the case;

相反詞

駁回

英文 to accept to hear a case, to handle (a service)​

德語 eine Klage bzw. Verfahren für zulässig erklären, annehmen (S)​, einen Rechtsstreit annehmen und streitig verhandeln (jur.)​ (S, Rechtsw)​

法語 accepter un cas (juridique)​, faire face à, gérer

國語辭典簡編本

受理「ㄕㄡˋ ㄌㄧˇ」

法律上指訴訟時,法院認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

造句法院受理他的案子,並已經著手調查了!

國語辭典修訂本

受理「ㄕㄡˋ ㄌ一ˇ」

⒈  法律上指訴訟時法院認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

駁回

引證解釋

⒈  接受訴狀,進行審理。

宋 蘇轍 《論冬溫無冰札子》:“秀州 倚郭 嘉興縣 人訴災,州縣昏虐,不時受理,臨以鞭撲,使民相驚,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
《元典章·戶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遲 《牡丹》三:“老爺大怒,提起訴訟。法院受理,發出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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