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ㄕㄡˋ ㄌ一ˇ
拼音 shòu lǐ
詞類動詞
⒈ 接受辦理;接受處理。
例受理人民來信。
英seized;
⒉ 法院接受案件,進行審理。
例上訴通常要由高一級法院受理。
英accept and hear the case;
相反詞
英文 to accept to hear a case, to handle (a service)
德語 eine Klage bzw. Verfahren für zulässig erklären, annehmen (S), einen Rechtsstreit annehmen und streitig verhandeln (jur.) (S, Rechtsw)
法語 accepter un cas (juridique), faire face à, gérer
受理「ㄕㄡˋ ㄌㄧˇ」
法律上指訴訟時,法院認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
造句法院受理他的案子,並已經著手調查了!
受理「ㄕㄡˋ ㄌ一ˇ」
⒈ 法律上指訴訟時法院認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
反駁回
⒈ 接受訴狀,進行審理。
引宋 蘇轍 《論冬溫無冰札子》:“秀州 倚郭 嘉興縣 人訴災,州縣昏虐,不時受理,臨以鞭撲,使民相驚,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
《元典章·戶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遲 《牡丹》三:“老爺大怒,提起訴訟。法院受理,發出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