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ㄅ一ㄢˋ ㄇ一ㄣˊ ㄈㄤˊ
拼音 biàn mín fáng
⒈ 舊時為訴訟人提供暫時歇宿的房屋。
引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設便民房》:“便民房者,乃為訟事之人而設也。鄉人訟事入城,必投歇家;其歇家,非包攬官司之人,即希圖賺打官司入錢之人。”
便字解釋、 民字解釋、 房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