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ㄒㄩㄣˋ ㄓㄥˋ ㄕˊ ㄑㄧˊ
拼音 xùn zhèng shí qí
國父建國大綱中所定建國程序的第二時期。主張在此時期內施行約法之治,及開始實行地方自治,並訓練人民行使政權,推行心理、倫理、社會、政治、經濟五種建設。
訓字解釋、 政字解釋、 時字解釋、 期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