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ㄨㄟˋ ㄆㄞˊ
拼音 wèi pái
⒈ 《宋史·律曆志三》:“國朝復挈壺之職,專司辰刻,署置於文德殿門內之東偏,設鼓樓、鐘樓於殿庭之左右。其制有銅壺、水稱、渴烏、漏箭、時牌、契之屬……牌以告時於晝。”原注:“牌有七,自卯至酉用之,制以牙,刻字填金。”牌,原指報時的牙牌,後因以稱未時為未牌,即今十三時至十五時。
⒈ 參見“未時”。參見“未時”。
引《宋史·律曆志三》:“國朝復挈壺之職,專司辰刻,署置於 文德殿 門內之東偏,設鼓樓、鐘樓於殿庭之左右。其制有銅壺、水稱、渴烏、漏箭、時牌、契之屬……牌以告時於晝。”
原注:“牌有七,自卯至酉用之,制以牙,刻字填金。”
牌,原指報時的牙牌,後因以稱未時為未牌,即今十三時至十五時。 《水滸傳》第五四回:“至未牌時分,都收四面軍兵還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