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ㄕˋ 一ˋ ㄈㄚˇ
拼音 shì yì fǎ
⒈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
⒈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 宋神宗 熙寧 五年(公元1072年)頒佈實施,於 汴京 設都市易司,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並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按規定收取息金。由於守舊派的反對,市易法於 元豐 八年(1085年)後陸續廢除。
市字解釋、 易字解釋、 法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