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ㄍㄠ ㄌ一ˋ ㄐ一ˋ
拼音 gāo lì jì
⒈ 隋時七部樂之一。採用高麗樂曲,配以十四種樂器,由十八人演奏。
引證解釋
⒈ 隋 時七部樂之一。採用 高麗 樂曲,配以十四種樂器,由十八人演奏。
引《隋書·音樂志下》:“始 開皇 初定令,置《七部樂》:一曰《國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麗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國伎》,六曰《龜茲伎》,七曰《文康伎》。”
《新唐書·禮樂志十一》:“高祖 即位,仍 隋 制設九部樂……《高麗伎》,有彈箏、搊箏、鳳首箜篌、臥箜篌、竪箜篌、琵琶。”
相關漢字解釋
高字解釋、 麗字解釋、 伎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