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ㄒ一ㄥˊ ㄈㄚˇ ㄓˋ
拼音 xíng fǎ zhì
⒈ 舊時紀傳體斷代史中以綜述刑法為內容的篇目。漢代班固的《漢書》首創這種體制,後來各代史書多數沿用。或稱《刑罰志》、《刑志》。
⒈ 舊時紀傳體斷代史中以綜述刑法為內容的篇目。 漢代 班固 的《漢書》首創這種體制,後來各代史書多數沿用。或稱《刑罰志》、《刑志》。
引《漢書·敘傳下》:“威實輔德,刑亦助教,季世不詳,背本爭末, 吳 孫 狙詐, 申 商 酷烈, 漢 章九法, 太宗 改作,輕重之差,世有定籍,述《刑法志》第三。”
《隋書·經籍志二》:“後 周太祖 又命 蘇綽 撰《大統式》。 隋 則律令格式並行。自律已下,世有改作,事在《刑法志》。”
《清史稿·刑法志二》:“《遼史·刑法志》始列入正刑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