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ˋ ㄨㄤˋ
拼音 jì wàng
⒈ 周曆以每月十五、十六日至廿二、廿三日為既望。後稱農曆十五日為望,十六日為既望。
既望「ㄐ一ˋ ㄨㄤˋ」
⒈ 陰曆十五為望,十六為既望,古時稱「既望」之時間則較長,或指十四、十五至二十三、二十四之時段。
引宋·蘇軾〈赤壁賦〉:「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蘇子與客泛舟遊於赤壁之下。」
⒈ 周 歷以每月十五、十六日至廿二、廿三日為既望。後稱農曆十五日為望,十六日為既望。
引《書·召誥》:“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 周,則至 豐。”
孔穎達 疏:“周公 攝政七年二月十六日,其日為庚寅,既日月相望矣。於已望後六日乙未,為二月二十一日。”
《釋名·釋天》:“望,月滿之名也。月大十六日,小十五日,日在東,月在西,遙相望也。”
南朝 樑 沉約 《為文惠太子解講疏》:“暨七月既望,乃敬捨寶軀,爰及輿冕,自纓已降,凡九十九物。”
唐 劉禹錫 《奉和中書崔舍人八月十五日夜玩月二十韻》:“暮景中秋爽,陰靈既望圓。”
王國維 《觀堂集林·生霸死霸考》:“既望,謂十五六日以後至二十二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