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ㄑㄨˇ ㄩˇ
拼音 qǔ yǔ
⒈ 拿取和給予。
例取予隨心。
英take and give;
⒈ 亦作“取與”。收受和給予。
引《管子·幼官》:“著於取與之分,則得地而不執。”
《漢書·司馬遷傳》:“然僕觀其為人自奇士,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予義。”
《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作“取與”。 晉 葛洪 《抱朴子·清鑑》:“觀取與於宜適,謂虛實於言行,考操業於閨閫,校始終於信効,善否之驗不亦易乎!”
宋 蘇轍 《民政上》:“臣愚以為嚴賞罰,勑官吏,明好惡,慎取予,不赦有罪,使佛老之福不得苟且而惑其生。”
《明史·朱希周傳》:“性恭謹,不妄取予。”
⒉ 形容操琴時內收和外放的指法。
引宋 文天祥 《胡笳曲序》:“庚辰中秋日, 水雲 慰予囚所,援琴作《胡笳十八拍》,取予疾徐,指法良可觀也。”